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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建图〔2012〕75号政府储备地和东建图〔2014〕15号政府储备地场地清表施工单位选聘的公告

时间:2018-06-14 分享到:

  按照《东方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17〕57号)规定,我委对已征收的东建图〔2012〕75号政府储备地和东建图〔2014〕15号政府储备地进行场地清表工作。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规定,该工程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工程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地块场地清表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建图〔2012〕75号政府储备地和东建图〔2014〕15号政府储备地场地清表工作。
   (二)项目位置:东方工业园区内。
   (三)施工内容:对东建图〔2012〕75号政府储备地(面积115.38亩)、东建图〔2014〕15号政府储备地(面积163.84亩)项目用地范围进行清表和圈定,清表总面积为279.22亩。
    二、选聘内容
    本次拟选聘一名中标人做为东建图〔2012〕75号政府储备地和东建图〔2014〕15号政府储备地场地清表施工单位。

  三、报名资格要求
    本次选聘要求参与单位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执业的二级以上建造师或工程师,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选聘控制价及选定方式:
  (一)控制价为:209400.00元。
  (二)本次选聘采用以最接近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作为第一候选人,并依次确定第二、第三名候选人确定编制单位。
  五、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22日下午五时截止。
  六、报名地点及项目具体情况咨询
  东方市东方大道42号大广坝发电公司办公楼606室。
    七、选聘方式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在东方市政务中心评标专家库选取三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报名且到现场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发布的各项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提交其密封的一次性报价函,报价函在开标现场统一拆封,公开唱标,唱标结果经评审委员会、选聘人及各报价单位确认后,以有效报价最接近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为第一候选人。选定编制单位(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单位报价一致时,以资质高者为选定编制单位,如资质也相同者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编制单位)。选聘结果按要求公示3天后,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八、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开户许可证。
   (五)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为加盖公章复印件,召开选聘会时,携带原件到现场供专家审查。   

(联系人:邢先生 ; 联系方式:38936261)

  
 

  海南东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