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今年计划创建70个共享农庄
海南日报6月29日讯,继去年底我省创建首批61家共享农庄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再创建70个共享农庄,市县申报数量原则上不搞区域平衡,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农业厅近日印发的《2018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获悉的。
据了解,2018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主体,重点考虑从事种植业及休闲农业等的生产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畜牧业类申报项目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排污许可证。创建试点项目分两大类,一类是现有设施基础条件较好的,拟通过改扩建升级为共享农庄的改扩建类项目;另一类是资源禀赋条件很好、申报主体理念先进、有实力、市县支持力度大,拟建设共享农庄的新建类项目。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透露,与去年相比,此次申报共享农庄增加若干条件,例如:农业用地及配套建设用地性质必须清晰;申报主体原则上要带动8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并出具承诺书;必须经过市县农业、规划、国土、住建、旅游等部门联合初审并签署意见。
《方案》要求,按照“两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五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结合2017年创建试点情况,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当年先创建,次年再认定,分年度推进。2018年我省将探索建设一批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带动有力的共享农庄。(记者傅人意)